关于2015-2016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的通知
各学院(系)、相关研究生: 1、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。 2、注册须知: (1)老生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(系)研究生教育科注册,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,要以书面方式向院系研究生科老师请假。在9月30日前研究生均需完成注册手续。 (2)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,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或特殊延期,要求详见系统内提示,硕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,博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。文件依据为《华人策略社区hrcelue关于研究生延长修学年限的补充规定》(浙大发研〔2006〕115号)。办理完延期后,才能注册。 (3)关于学费。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,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培养费,否则不予注册。缴费办法详见2015年研究生缴费事宜。 (4)关于住宿费。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,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,否则不予注册。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。 (5)关于保险。在校老生(包括已延期的非在职研究生),在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卡中,在9月底前有不少于100元的余额。保险费用从卡中代扣。金额不足无法扣款的,视为放弃保险,责任自负。 3、《我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规定,“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,视为自动退学”。“未请假而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,或出国、出境未经学校批准延期而逾期2周以上未归的”,应当退学。各学院(系)研究生教育科在9月30日后,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,将未注册名单在学院办公网公布,并去电或发函告知退学处理意见,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。 提醒:凡是没有注册的研究生,将取消评奖、停止发放岗位助学金,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,将自动取消学籍。各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,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。 研究生院2015年7月7日